07/09
2026为了进一步协调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内部工作人员的关系,提高基金会工作效率,树立基金会的良好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基金会内部矛盾解决管理制度,是关于解决基金会内部工作人员矛盾、协调基金会内部工作人员关系的管理制度。第二条 明确工作的总体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工作高效...
07/09
202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外事保密管理,防止外事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外事交流、合作与谈判等的保密管理。第三条 外事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各项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第四条 保密提醒...
07/09
2026为规范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选举与决策工作,保障理事会成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科学决策,责任明确,监督有力,提高基金会资金使用效果,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基金会选举一般采用等额选举。二、选举之前,应对具有选举权利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会议有效性。三、选举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四、严格按照基...
07/09
2026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基金会理事会会议议事制度化、规范化,促使理事和理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理事会规范运作和决策水平,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第三条 按照基金会《章程》规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
07/09
2026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金会监督管理,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监事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会监事应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并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听取本会有关情况的通报,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第三条 ...
07/09
2026基金会秘书长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理事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制定基金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三、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并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四、协调重庆科技大学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积极支持基金会工作。五、对外做好沟通和联络工作,同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监督部门...
07/09
2026一、根据《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社会团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证基金会规范运作。三、制定本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四、开展宣传工作,建设并维护基金会网站,广泛联络校友,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及社会资源,多渠道募集捐赠资金,为学校事业发展争取更...
07/09
2026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并科学妥善处置重大事项,根据本基金会章程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一)境外机构(或组织)参与资助的重大活动;与境外机构(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学术交流、组团出国考察等涉外活动;(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四)发生重大事故;(五)与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公益慈善活动;(...
07/09
202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重大活动影响评估工作、切实增强重大活动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稳评机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重大活动组织过程中涉稳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安全顺利地组织实施,根据《重庆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评估主体第二条 重大活动的组织部门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该项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条 ...
07/09
2026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调动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一)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应为中国内地居民。(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1.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2.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3.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