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重庆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应对各种社会稳定风险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科学有序、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基金会利益,根据《重庆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二)发生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三)发生危及基金会的重大公共事件;
(四)外事泄密事件;
(五)其他涉及基金会的重大事件。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基金会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秘书处工作人员为组成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按要求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2.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上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视情况上报秘书长——秘书长报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发现人员也可视具体情况直接上报秘书、理事长或副理事长;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根据当时情况,紧急处理应急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4.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主管人员应与上级主管部门间要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时通报事件进展情况;
5.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研究上报相关情况,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6.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及时弄清事件详细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同时拿出处理意见上报理事长及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启动本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7.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基金会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完成常态向应急转换:
(一)中心城区发生地震、山火等重大自然灾害;
(二)中心城区疫情暴发,启动静态管理;
(三)中心城区发生规模性疫情,全域封闭管理;
(四)受疫情影响,公共交通无法提供基本运力保障,经基金会应急领导小组研判分析,启动应急响应;
(五)经应急领导小组研判分析,认定其他需要响应的情况。
四、响应机制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基金会领导带头值班,一律取消休假,遇节假日、双休日安排领导干部值班;
(二)基金会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三)启动日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件态势,研判风险,布置相关工作。
本预案自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